#法律热点我来说#封存违法记录是对社会安全的漠视!(二)之前已就此事写过一些看法,看到有人提出不同意见,在此作进一步补充。一、我不歧视,也不反对有违法记录者重返社会,但封存记录并非妥善方式。1. 不能因少数人值得同情,就推定所有违法者情况相同。人与人不同,必须区分对待。2. 重返社会应依靠改过的决心与实际行动赢得信任,而非依赖一纸封存。后者对守法者而言,并不公平。二、关于几点分歧的说明:1. 处罚的意义不仅在于执行,也在于警示与教育。如果认为受罚后一切就能完全复原,甚至“人生完好如初”,那不仅淡化了错误的代价,也忽视了可能存在的受害者。他们的遭遇,同样需要被看见。2. 平等就业机会理应保障,但现实是就业竞争激烈。用人单位在择优录用时,难免有所权衡。封存记录在客观上可能构成信息不透明,反而不利于建立真实互信。3. 对于有过违法记录者能否考公考编,我持审慎态度。同时坚决支持严格执行政审制度,防止不符合条件者进入公职队伍。三、为什么反对封存违法记录?1. 封存不能真正重塑信任,反而可能埋下隐患。一旦事实暴露,易引发更多猜疑。对于那些因不知情而可能与之产生交集的人,也存在一定风险。2. 封存实际上营造了一段“空白过往”,无助于真正解决问题。例如在求职时,若被问及是否违法,隐瞒或说谎都不是可取之道。诚信是社会交往的基石,重要事项上更应如此。3. 封存可能降低违法犯罪的实际成本,在一定程度上削弱法律威慑力。社会的安宁不能仅寄望于个人自律,更需要法律与制度的约束与警示。4. 会增加基层治理的难度。若民警在日常工作中无法掌握相关记录,可能影响对辖区人员的准确了解与风险预防,不利于及时排查隐患、维护治安。四、几点延伸思考:1. 政审应当严格。这不是针对个人,而是出于公共岗位特殊性的必要考量。制度的严肃性关系到公共利益,必须谨慎维护。2. 成年人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。改过自新值得鼓励,但应通过真诚的努力赢得接纳,而非掩盖过去。真正的重新开始,源于直面过去的勇气与之后的实际行动。3. 社会现象值得反思。法律制度的完善与社会风气的塑造息息相关,既需要防止“谁弱谁有理”的偏差,也要鼓励“法不能向不法低头”的正气。4. 讨论公共议题应基于理性与事实。泛泛使用“人权”“进步”等词汇而无视具体情境,并无助于问题的深入探讨。总结而言,人性的复杂与社会的稳定都需要我们严肃对待。制度的建设既要有包容改善的空间,也要维护应有的约束与警示作用。当前社会的发展成就,源于无数普通人的努力与奉献,也离不开国家提供的稳定环境与物质基础。在推进任何制度变革时,都应立足现实、关照多数,以务实的态度维护社会公平与长久安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