相信很多人都有过这样的经历:在微信群里,朋友兴高采烈地分享了一个淘宝的打折商品链接,你满怀期待地点开,结果屏幕上跳出来的不是琳琅满目的商品,而是一串让你头大的“火星文”,底下还跟着一行小字,让你手动复制,然后退出微信,再打开手机淘宝才能看到。
又或者,你在抖音上刷到一个特别有意思的视频,想立刻分享到朋友圈让大伙儿也乐一乐,结果发现根本没有直接分享的按钮,只能先保存到手机相册,再切换到微信,在朋友圈里作为视频发布,等这一套流程走完,那份想要即时分享的快乐早就打了折扣。
这些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已经习以为常的“不方便”,其实背后是一堵堵看不见的“墙”。
这些互联网大公司,就像各自占山为王的“诸侯”,把自己的地盘圈得严严实实,我们的社交、购物、娱乐就被分割在一个个互不相通的App孤岛里。
不过,最近发生的一件大事,似乎预示着这些高墙有了松动的迹象。
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,中国互联网协会发布了一份《推动互联网平台互通互操作自律公约》,包括我们熟知的腾讯、阿里巴巴、字节跳动(抖音母公司)、百度、京东在内的六十多家行业巨头,都纷纷在这份公约上签了字。
这阵仗,可以说是中国互联网发展二十多年来,一次史无前例的集体表态。
那么,这纸公约真的能推倒我们用户与便利之间那道无形的墙吗?
这背后又是一场怎样的博弈?
要弄明白这件事的意义,我们得先回过头看看,这些“墙”当初是怎么建起来的。
时间倒退回十来年前,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,中国互联网进入了移动时代。
各大公司很快就意识到,谁能占据用户手机屏幕上的时间,谁就能掌握未来的商业命脉。
于是,一场激烈的“圈地运动”开始了。
腾讯凭借微信和QQ,掌握了中国最庞大的社交网络,月活跃用户数超过十二亿,这相当于一个巨大的线上社会。
它的核心利益就是把这海量的用户留在自己的生态系统里。
如果用户在微信里能轻松点开淘宝链接购物,或者能随意把抖音视频分享到朋友圈,那就等于把自家的流量拱手送给了竞争对手,这在商业上是难以接受的。
所以,屏蔽外部链接,就成了它保护自己“流量池”最直接有效的手段。
另一边,作为电商巨头的阿里巴巴,最渴望的就是流量,它做梦都想利用微信的社交关系链来推广自己的商品。
但既然腾讯不开放,它也只能采取反制措施,比如在自己的电商平台里限制使用微信支付。
而像抖音这样的后起之秀,虽然在短时间内积累了数亿用户,成为了新的流量高地,但它同样面临着内容无法顺畅进入微信这个最大社交圈的困境。
就这样,为了各自的商业利益,巨头们纷纷高筑壁垒,最终形成了一个个“数据孤岛”。
而我们普通用户,就在这些“孤岛”之间来回奔波,被各种繁琐的操作折腾得不胜其烦,成了这场商业战争中被牺牲掉体验的一方。
这种“平台割据”的局面持续太久,带来的负面影响也越来越明显。
它不仅让用户感到不便,更重要的是,当几个巨头垄断了流量入口后,新生的、小型的创新企业就很难获得成长空间,整个市场的竞争活力都会受到抑制。
这显然不利于整个国家数字经济的长期健康发展。
在这样的背景下,国家的监管力量开始介入。
从2021年起,工信部就多次组织召开行政指导会,明确要求各平台必须解除屏蔽,解决互联互通问题。
这已经不是商量,而是带有强制性的要求。
紧接着,市场监管总局依据《反垄断法》,对阿里巴巴集团处以高达182.28亿元的罚款,其核心垄断行为之一就是“二选一”。
这一系列强有力的举措,向整个行业释放了一个极其明确的信号: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,靠垄断地位限制竞争的野蛮生长时代已经结束,开放、公平、共享才是未来的方向。
这次六十多家企业签署的自律公约,正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应运而生的。
它与其说是巨头们自发地握手言和,不如说是在强大的监管压力下,一次顺应大势的集体承诺。
可以说,是国家这只“看得见的手”,推动着这些昔日的竞争对手坐到了一起,共同商讨如何“拆墙”。
那么,这份公约到底承诺了什么呢?
简单来说,主要就是三点。
第一,服务要互通,外链要能访问。
这是我们用户最能直观感受到的变化。
未来,在微信里点击淘宝链接,理论上应该能直接跳转到商品页面,而不是一串代码;在美团、饿了么等平台下单,支付时或许能看到支付宝的选项,让用户自由选择。
第二,数据要有限度地共享。
这是整个互联互通中最核心也最敏感的部分。
公约强调了“最小必要原则”,这意味着平台之间交换数据时,必须严格限制在完成用户指令所必需的最小范围之内,并且必须获得用户的明确授权。
比如,你授权微信打开一个淘宝链接,微信只会告诉淘宝“这个用户点击了链接”,而不能把你的好友关系、聊天记录等隐私信息都泄露过去。
这就为数据共享划定了一条清晰的红线,防止平台打着“互通”的旗号,变相地攫取用户隐私数据。
第三,保障用户的选择权和安全。
公约明确,平台不能强制用户接受互通,用户有权随时开启或关闭相关功能。
同时,平台必须确保互通过程中的网络安全,防止钓鱼网站、诈骗信息等趁虚而入。
当然,理想很美好,但现实的推进过程注定不会一帆风顺。
签署公约只是第一步,真正的考验在于后续的执行。
互联互通的本质,是流量和商业利益的重新分配。
对于像腾讯这样拥有巨大流量池的平台来说,全面开放就意味着要将一部分流量分给竞争对手,这无异于割自己的肉。
而对于阿里、字节跳动等平台,虽然能从开放中获益,但它们也需要相应地开放自己的生态。
这其中的利益权衡和技术细节极为复杂,必然会引发新一轮的博弈。
比如,链接是直接在App内部打开一个功能完善的“小程序”,还是跳转到一个加载缓慢、体验糟糕的网页版?
支付接口的接入会不会设置更高的技术门槛或费率?
这些都可能成为平台之间互相掣肘的手段。
因此,我们很可能会看到一个渐进式的、充满博弈的开放过程,而不是一蹴而就的彻底改变。
总而言之,这份公约的签署,是中国互联网发展史上一个标志性的事件。
它宣告了在国家意志的推动下,反垄断和推动市场公平竞争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。
对我们普通老百姓来说,这无疑是个好消息,它意味着未来我们的上网体验会更顺畅,选择会更多,被平台“绑架”的情况会越来越少。
但我们也需要保持理性的期待,这场变革是一场持久战,需要监管部门持续的监督和推动,也需要我们用户用自己的选择来投票。
一个更加开放、便利、充满活力的互联网环境,正在缓缓向我们走来。